立法院反对歧视和骚扰的政策
立法院致力于举办一个包容和欢迎所有人的大会。基于这一目标,我们希望突出立法院的平等就业机会(EEO)政策以及反对歧视和骚扰的政策。我们敦促雇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为求职者创造一个舒适和公平的环境。关于在大会上进行采访的更多信息,包括MLA会议采访的注意事项,可在职业生涯资源部分的Web站点。
MLA是一个平等机会的雇主,并承诺遵守所有联邦、州和地方的平等就业机会法律。《劳工法》禁止就业歧视,包括以骚扰的形式歧视任何人,包括雇员和就业申请人,基于种族或肤色、宗教或信条、外来人口或公民身份、性别(包括怀孕)、国籍、年龄、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残疾、婚姻状况、家庭状况、家庭伙伴关系状况、遗传信息或易受影响的遗传特征,军人身份、家庭暴力受害者身份、犯罪历史或其他受法律保护的特征。本政策适用于外交部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招聘、聘用、补偿、分配、培训、晋升、绩效评估、纪律和解雇。
性骚扰(如不受欢迎的性挑逗、性请求或其他具有性性质的言语或身体行为)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歧视性骚扰,是被禁止的。MLA有适当的政策,以确保任何涉及MLA员工的违规行为将以适当的方式处理。MLA还遵守所有适用的联邦、州和地方有关防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法律。如果您认为您受到了MLA雇员的非法歧视,请联系萨曼莎博文,特伦斯·卡拉汉,丹尼尔·康纳,或安吉拉·吉布森.
《基本法》为其他符合资格的雇员和申请人提供与宗教仪式或习俗有关的合理住宿;怀孕、分娩或相关状况;或者是家庭暴力,性侵犯或跟踪受害者的身份。什么是合理的通则要视情况而定,因此,立法助理要逐案处理。
立法院提醒公约的与会者,联邦、州和地方法律禁止就业歧视,包括以骚扰形式对任何人的歧视。请确保您组织中所有作为您的代表参加MLA大会的个人都了解并理解他们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联邦、州和地方法律。